中國中山2011年5月20日電 /美通社亞洲/ -- 中國領先風機制造商明陽風電(“明陽”)(NYSE:MY)宣布其部分股東有意通過券商公開發(fā)售的方式轉讓最多達1500萬股 ADS,具體將根據(jù)市場條件及其他情況實施。售股股東將賦予承銷商為期30天的超額配售權,額外配售225萬股 ADS。本次發(fā)售中,售股股東是明陽 IPO 之前的股東,鎖定期在明陽 IPO 之日起180天后即解除,明陽將不會參與本次發(fā)售,并且不會從本次股東股份轉讓中獲取任何收入。此外,本次二次發(fā)售將不會稀釋明陽風電現(xiàn)有流通股份。公司預期將不會產生任何與本次發(fā)售相關的非經常性專業(yè)服務費用和成本,本次發(fā)售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將由售股股東承擔。
明陽已就本次發(fā)售向 SEC 提交了 F-1登記文件,但該文件尚未生效。在該 F-1文件生效前,上述股份將不能出售,也不能接受認購。本次公告并不構成出售或認購之要約。若在任何管轄區(qū)證券法律下,在登記或具備資格前該出售或認購要約被視為不合法時,上述股票也將不會在這些管轄區(qū)內進行發(fā)售。
摩根士丹利、美銀美林以及瑞士信貸將會是本次發(fā)售的承銷商,而投資銀行 Cowen and Company 以及 Stifel Nicolaus Weisel 將作為聯(lián)席經辦人。
安全港聲明
本新聞稿包含前瞻性聲明。在經修訂的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21E 章下,并且如美國私人證券訴訟改革法案1995年定義,上述聲明構成“前瞻性”描述。上述前瞻性聲明將通過“將”、“期望”、“預期”、“未來”、“打算”、“計劃”、“相信”、“估計”、“目標”、“戰(zhàn)略”等類似措辭表現(xiàn)。此類聲明基于管理層的當前預期和目前的市場和經營條件,并涉及已知或未知的風險,不確定性及其他因素,所有這些都很難預測和許多都超越明陽的控制,這可能導致明陽的實際結果,業(yè)績或成就與前瞻性陳述的結果大不相同。明陽向 SEC 提交的登記文件中包含上述提及的以及其他風險、不確定性和其他因素的進一步信息。除非適用法律規(guī)定,明陽不因任何新增信息、未來事件或其他因素而承擔更新前瞻性陳述的義務。
關于中國明陽風電集團有限公司
中國明陽風電集團有限公司(NYSE: MY)是中國領先的以及高速發(fā)展的風機制造商,專注于兆瓦級風機的設計、制造、銷售和服務。明陽生產高可利用率、高發(fā)電量、低度電成本的先進風機,并向客戶提供完善的綜合售后服務。明陽與國際領先的德國風機設計公司 aerodyn Energiesysteme 合作研發(fā)風機,并共同享有知識產權。明陽的主要客戶包括累計裝機占2010年中國新增裝機容量55%以上的國內前五大家國有發(fā)電公司。詳細信息請登陸公司網站 http://ir.mywind.com.cn 查閱。
投資者及媒體聯(lián)絡人:
中國明陽風電集團有限公司
劉子聰
電話:+86-760-2813-8898
電郵:calvin.lau@mywind.com.cn
公司網站:http://ir.mywind.com.cn
Fleishman-Hillard
紐約
Kristen Lewko?
電話:+1-212-453-2212
電郵:hkg.mingyang@fleishman.com
香港
Pamela Leung
電話:+852-2530-0228